福建省司法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15:10 |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内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在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fujian.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591—87716791,传真:0591—83725062。 
    一、概述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精神以及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厅互联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145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491条,其中以司法厅和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213份。厅网站随着政务信息量的增加、网上办事的便利、互动交流的频繁,年访问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今年国内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国外有78个国家和地区的网民访问了我厅网站,总访问量达1511587人次,日均访问量4319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处室拟办、保密审查、办理答复”的原则办理。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公开或涉及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报请或协商有关部门确定。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8件,受理件均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三是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厅每月5号、20号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今年共报送213份,其中文号为“闽司”56份、“闽司办”12份、“闽司函”22份、“闽司许决”104份、“闽司行决”11份、“闽司公告”3份、“闽司职改”5份。四是坚持专题专栏维护。目前厅网站共开设了32个专题专栏并持续更新信息。今年新增了“司法行政工作督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239条。 
    (二)严格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突出重点,深入规范决策公开透明运行。厅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征集了“福建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的意见”“全省农村(社区)普法工作情况”“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4项议题,出台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告》《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关于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今年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根据《福建省司法厅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试行两年来的情况,出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更新,重新发文实施。各业务部门按照抽查工作细则,开展实地抽查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逐步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行业监管等工作有效衔接。厅网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栏共发布许可类信息217条,处罚类信息7条,其他行政权力信息7条,政策文件信息7条。三是推进管理公开。我厅及时公开司法行政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工作动态等,有效提升政务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监狱局及时向社会公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刑等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通过厅、局互联网网站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52份。四是推进服务公开。1月24日,省审改办公布了我厅权责清单,确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审核(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34大项、59小项。按照新的权责清单变化情况,我厅及时调整更新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下半年以来,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开展“四级四同”工作的部署,我厅着手编制《福建省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将省市县司法厅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编入同一张表,实现审批事项颗粒化管理。目前,所有审批事项均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名称、类别调整完毕。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在厅网站及时公开司法厅、戒毒局部门年度预决算说明,政府采购招投标及中标结果公告。今年我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录入办结计划61条,金额978.98万元。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任务分工责任机制。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6月制定下发《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监狱戒毒两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12月整理、总结、公开我厅全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二是大力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今年,为切实做好厅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查、登记、发布、保护等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订并印发《福建省司法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对准备网上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真正使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机制。今年以来,我厅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度挖掘可精简的申请材料,在历年取消40多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再次取消了律师执业审批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协会考核结果等申请材料,在本系统内能查证的材料一律无需申请人提交,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便利。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大力推进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专门制定《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的指引》,明确堵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目前,涉及我厅行政审批的5个堵点难点问题全面解决。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的通知》,在原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于2018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各公证机构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四是着力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今年,省监狱局为加强我省监狱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出台了《福建监狱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着力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展示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良好社会形象的第一窗口,以及硬件设施标准、服务功能多样、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实行“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的对外业务办理窗口,以实际行动落实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提高监狱执法服务水平的新要求、新期待。五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分别依托信息新闻宣传专职部门,专门负责全系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法律服务、监狱、戒毒等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的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对系统重大事项或决策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公开事实真相,做好舆情引导,避免媒体炒作。同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舆情,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做好重要会议期间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有关舆情稳控工作。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平台。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由厅办公室牵头加强管理,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将厅网站整合迁移到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设立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栏目,由各职能处室自行更新有关信息。同时做好对厅下属单位网站内容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三是做好网站互联互通,实现了厅网站与中国福建政府网、福建政务服务网、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福建监狱网等的优化整合和提档升级。 

    2.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一是发挥我厅手机版门户网站、“福建司法”“福建司法学习微平台”“福建社矫”“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二是省监狱局“阳光闽狱”微信公众号自运营以来,累计发布信息4000多条,600多篇文章被中央和省级媒体转载,影响力居我省政法新媒体前列,获评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公众号,今年还获评“澎湃新闻”年度最具影响力政务发布(最佳政务传播运营奖)。三是厅戒毒局依托“福建戒毒”微信公众号,已有订阅用户2529人,今年累计刊发工作类简报875篇。  

                
    3.建设公共便民服务平台。今年我厅投入430余万元,建设完成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该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提供“问、办、查、学、看、助”六大类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办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在线申请、人民调解网上预约、司法鉴定真伪书查询、公证网上预约办理、律师在线委托等办项目,实现“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全新服务体验,提高了服务效率。网站自6月25日投入运行以来,浏览量120187次,访问量14839人次,注册人数230人,咨询次数918次。在便民信息查询方面,该网站公布了896家律师事务所、8883名律师、90家公证机构、385名公证员、105家司法鉴定机构、1144名司法鉴定人员、15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07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以及28323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信息。同时向“闽政通”政务服务APP推送了律师、律所、公证员、公证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职业资格共8大类便民服务查询信息。 


    4.拓展实体多样化平台。根据政务事项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因时、因事制宜,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按照实用、直观、群众易于理解及操作的要求,设计制作出简洁实用的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安置在厅机关的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换内容,便于群众查阅。二是利用新闻媒体。我厅分别于6月15日、12月3日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东南网、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三是利用工作场所。省监狱局将罪犯会见中心作为宣传、公开监狱执法工作的平台,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及时公开狱务信息,向犯属公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考核奖惩等条件、程序以及热点问题。试点聘请执法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监检查指导。设立“监狱开放日”,开放罪犯改造场所,邀请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罪犯家属等各界人士进监参观,得到广泛好评。

 6月15日,省司法厅召开福建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

 12月3日,省司法厅举办宪法宣传暨首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闻通气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91条。其中:机构职能30条(人事任免22条、奖励表彰3条、职称评审4条、教育培训1条)、法规规章和规范11条、规划计划8条、统计信息3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4条、资金信息213条(招标公告116条、中标公告92条、财政预决算5条)、行政许可106条、领导讲话8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76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1条、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

 2018年省司法厅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统计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按《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规定分为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11类43细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厅网站。2018年,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集中发布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该栏目全年总浏览量为40176次。 
    2.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公共查阅点。我厅每月及时将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复印件、电子版报送省档案局和省图书馆,将厅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所有链接或相应保障内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多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3.厅办公楼电子公告栏。通过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发布人事任免、会议通知、招投标公告等各类信息。 
    4.厅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公告栏和一体式触摸查询机。提供台湾公证验核、法律援助、行政综合审批三项服务的办理条件及流程查询,同时提供窗口取号及服务评价功能。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厅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切。一是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设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3个二级子栏目,并充分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报道等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今年共发布信息42条;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报批,确保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三是为适应网络传播特点,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厅网站“图解政策文件”子栏目今年共发布信息9条;四是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接受媒体采访或参加在线访谈。

  12月17日,邬勇雷厅长就“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接受人民网专访 

12月3日,邬勇雷厅长向新闻媒体介绍今年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 新组建的司法厅主要职能和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9月11日,庄天从副厅长就“公职律师改革”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8月10日,庄天从副厅长就“省两办《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6月15日,俞建春副厅长就“2018年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问题”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针对公众关切,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重要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司法厅、监狱局、戒毒局分别依托信息新闻宣传专职部门,专门负责全系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监狱、戒毒工作的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三是对系统重大事项或决策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公开事实真相,做好舆情引导,避免媒体炒作。同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舆情,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厅201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网上申请26件、信函申请2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在全部28件受理的申请中,10件受理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并同意公开,7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并同意部分公开,4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答复并不予公开,4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且未补正。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在全部4件不予公开的申请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较淡薄,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表现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例如政策解读运用图表、图解等方式较少,可读性有待增强。三是公开方式还不够规范,公开的时间、方法、程序等方面存在随意性。一些事项对外公布的时间和公布范围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四是保密教育需加强,厅机关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保密观念淡薄,保密意识欠缺,保密知识不足等现象。五是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务公开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大力推进“12348福建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用,促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科学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办理方式,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申请政府信息,有申请必有答复;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和内部督查力度,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让各处室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举办一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做好对省监狱局、厅戒毒局、设区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3

65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3

65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8

9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2.网上申请数

26

82

         3.信函申请数

2

1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8

9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4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1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

2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

1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1

4

行政诉讼数

0

4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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