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我厅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在福建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fujian.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591—87716791,传真:0591—8372506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厅互联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58条,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83个国家和地区的网民访问了我厅网站,总访问量达1566161人次,日均访问量4290人次。2019年,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78条,该栏目全年总浏览量为87105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10条(领导分工1条、奖励表彰2条、职称评审6条、教育培训1条)、法规规章和规范14条、规划计划9条、统计信息1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资金信息8条(招标公告5条、中标公告2条、财政预决算1条)、法律服务机构行政许可130条、领导讲话3条、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76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7条、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
2019年司法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统计数据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处室拟办、保密审查、办理答复”的原则办理。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公开或涉及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报请或协商有关部门确定。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其中网上申请28件、信函申请5件、当面提交3件。目前有3份受理件正在办理,其余受理件均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予以答复。
3.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厅每月5号、20号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今年共报送235份,其中文号为“闽司”27份、“闽司办”9份、“闽司函”47份、“闽司许决”131份、“闽司行决”9份、“闽司公告”6份、“闽司职改”6份。
4.坚持专题专栏维护。目前厅网站共开设了19个专题专栏并持续更新信息,共发布信息475条,新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等2个专题,共发布信息151条。
5.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设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图解政策文件4个二级子栏目,并充分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报道等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今年共发布各类解读信息75条;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报批,确保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的网页关联工作;三是为适应网络传播特点,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厅网站“图解政策文件”子栏目今年共发布信息5条;四是厅领导带头接受我厅网站在线访谈4期。
6月6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就“2019年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问题”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7月26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就“大力推进新时代普法工作,为法治福建建设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8月14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林安泰就“关于在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9月18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岩生就“立足新时代新职责新使命,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新局面”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一是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起草《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经2019年6月10日省委常委会和4月29日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18日印发实施,在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全省行政执法机关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多次带队赴各设区市、省直相关部门调研三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于6月12日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动态调整清单,组织清理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2.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突出重点,深入规范决策公开透明运行。厅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对省政府“《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项规章以及我厅“依法治省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时代普法时效”等4项议题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4条。我厅出台发布了《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福建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11份政策文件。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今年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根据《福建省司法厅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更新,并重新发文实施。各业务部门按照抽查工作细则,开展实地抽查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例如厅律师工作处在年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双随机”抽查并公示结果。我厅已逐步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行业监管等工作有效衔接。厅网站共发布许可类信息229条,处罚类信息14条,政策文件信息5条。三是推进管理公开。我厅及时公开司法行政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工作动态等,有效提升政务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省监狱局及时向社会公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通过厅、局互联网网站公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69份。四是推进服务公开。10月29日,省委编办公布了我厅权责清单,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63项。按照新的权责清单变化情况,我厅及时调整更新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在厅网站及时公开司法厅、戒毒局部门年度预决算说明信息5条,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136条、中标结果公告119条。今年我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录入办结计划14条,金额196.898万元。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针对公众关切,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重要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司法厅、监狱局、戒毒局分别依托信息新闻宣传专职部门,专门负责全系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监狱、戒毒工作的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三是对系统重大事项或决策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公开事实真相,做好舆情引导,避免媒体炒作。同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舆情,解疑释惑。今年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接受媒体采访2次。
6月4日,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鹏就“贯彻落实五大改造新格局新理念,全力推进福建监狱犯罪改造‘阳光工程’建设”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今年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查、登记、发布、保护等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去年出台了《福建省司法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制定了《福建省司法厅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审批表》,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准备网上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真正使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今年以来,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大力推进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在全省各公证机构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三是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分别依托信息新闻宣传专职部门,专门负责全系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法律服务、监狱、戒毒等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的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对系统重大事项或决策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公开事实真相,做好舆情引导,避免媒体炒作。今年重点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期间等重大敏感时期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有关舆情稳控工作。
(四)全面深化平台渠道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平台。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由厅办公室牵头加强管理,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将厅网站整合迁移到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设立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栏目,由各职能处室自行更新有关信息。同时做好对厅下属单位网站内容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三是做好网站互联互通,实现了厅网站与中国福建政府网、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福建监狱网等的优化整合和提档升级。
2.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一是发挥我厅手机版门户网站、“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5月17日起开通至今,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角度、不同场景,展示了福建省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公众号粉丝已达139698人,稿件发布量超过4132篇。深挖福建司法行政特色工作,先后开设了“喜迎七十华诞 礼赞法治福建”“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基层普法风采”等特色专栏。精心制作的优秀文章被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共计202篇,被福建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共计135篇。二是省监狱局“阳光闽狱”微信公众号关注总用户数达14452人,全年推送信息稿件1000多条,推出了“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福建35名罪犯春节离监探亲、全省监狱“大接访大帮教”活动等多个专题宣传,优秀文稿被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广泛转载。三是厅戒毒局依托“福建戒毒”微信公众号,已有订阅用户4000人,今年累计刊发工作类简报2000余篇。2019年,“福建司法”、“阳光闽狱”、“福建戒毒”3个厅属微信公众号均被评为“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
3.依托公共便民服务平台。去年我厅投入430余万元,建设完成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一年多以来我厅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充实数据。截至目前,访问量已达862221人次,留言咨询1032条,自动生成法律咨询意见书1357份。
便民信息查询方面,该网站公布了1034家律师事务所、10286名专兼职律师、92家公证机构、427名公证员、112家司法鉴定机构、1328名司法鉴定人员、15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07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以及32500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信息。同时向“闽政通”政务服务APP提供了专兼职律师、律所、公证员、公证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机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11类便民服务查询信息。
4.拓展实体多样化平台。根据政务事项的不同性质和内容,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按照实用、直观、群众易于理解的原则,设计制作出简洁实用的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安置在厅机关一楼大厅的醒目位置,及时发布人事任免、会议通知、招投标公告等各类信息,便于群众查阅。二是利用新闻媒体。我厅于12月1日至7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东南网、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三是利用工作场所。厅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安装有电子公告栏和一体式触摸查询机,提供台湾公证验核、法律援助、行政综合审批三项服务的办理条件及流程查询,同时提供窗口取号及服务评价功能。省监狱局将罪犯会见中心作为宣传、公开监狱执法工作的平台,着力打造展示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良好社会形象的第一窗口,实行“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及时公开狱务信息,向犯属公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考核奖惩等条件、程序以及热点问题。试点聘请执法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监检查指导。设立“监狱开放日”,开放罪犯改造场所,邀请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罪犯家属等各界人士进监参观,得到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0 |
31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19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0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9689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9 |
0 |
0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7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2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27 |
9 |
0 |
0 |
0 |
0 |
3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较淡薄,有些内容界定不清,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二是部分公开信息解读不够全面,表现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例如政策解读运用图表、图解等方式较少,可读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尚未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领会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严格遵循透明原则、实效原则、服务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不能对外公开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与群众换位思考,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科学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办理方式,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申请政府信息,有申请必有答复;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督查力度,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让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四是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提高省监狱局、厅戒毒局、设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