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总结汇报福建省司法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重在聚焦主题、完整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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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和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
(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省司法厅互联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34条,网站总访问量逐年稳定增长,本年度网站总访问量近523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4万人次,同比增长5.4%。2021年,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01条(统计数据见图表1)。
图表1:2021年司法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统计数据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上一年度结转0件,年内已全部办结。
3.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2021年,省司法厅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共257份。其中“闽司”20份、“闽司函”59份、“闽司许决”154份、“闽司规”5份、“闽司职改”5份、“闽司办”4份、“闽司公告”8份、“闽司罚决字”2份(详见以下图表2)。
图表2:向“两馆”报送文件情况
(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省司法厅围绕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1.以制度标准为切入点,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化。一是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新规定,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二是高质量编制完成《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向基层最前沿;三是健全清单化管理机制,梳理公布我厅权责事项清单、信息系统清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电子证照目录编制,切实以清单形式实现公开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以重点领域为着力点,促进公开内容多元化。
一是加强决策公开,深入规范决策公开透明运行。厅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对《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等7项规章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和《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保护规定(修订草案)》1项规章开展民意征集。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落实解读责任,今年共对《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份本部门政策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以及对《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2份省政府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关联。二是优化管理公开,推进阳光政务落地。今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1999年至今的规范性文件70份,对其中一件予以废止;2021年厅网站新增“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六稳六保”“十四五规划”5个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429条。三是深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今年我厅已实施律师事务所“双随机”抽查、公证质量检查共3次年度计划,已上传互联网+监管平台1条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专项治理专业计划。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打通司法机关服务群众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省市联动办件,共发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0项。其中“即办件”25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比例为88.37%,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为41.86%,压缩审批时限72.55%。努力打造星级政府服务体系,我厅网上办事事项数量为50项,四星和五星事项数量为34项,占比68%。四星和五星网上申请办件数2572件,网上申请办结数2567件,办结率达99.8%。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2项入驻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全面实现在线公证、查询、申请等功能,倾力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前沿服务阵地”。本年度群众对我厅办事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好差评系统中总评价672条,其中非常满意667条,非常满意率高达99.26%,满意4条,基本满意1条,无不满意评价。五是强化互动公开,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本年度我厅分管厅领导就2021年重点工作接受厅网站在线访谈4期,并现场回答网友提出的12个问题。
12月3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就“枫桥经验在福建”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12月21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妙君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12月23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庄天从就“‘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效能”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12月28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妙君就“八五”普法工作接受厅网站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同时,省司法厅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舆情,答疑解惑。今年12月4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岩生做客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1”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不仅现场解读省司法厅职能,还为广大网友讲解如何用法治办实事解难题,访谈直播现场网友反响热烈、踊跃跟帖,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辐射力、影响力。
12月4日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岩生接受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1》专访
针对网民留言和公众关切,我厅能够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地予以回复,不存在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的现象。本年度省司法厅公开答复群众“在线咨询”信息277条,回复率为100%;调整开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专栏,发布信息10条,链接开设网络谣言曝光等3个互动交流平台。
3.以完善平台为着眼点,强化公开渠道数字化。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
(1)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厅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在公开文件内容审查上,实行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保密办)、厅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严把信息质量关、政治关和保密关。二是加强网站内容保障。配备专人对网站进行实时检测读网,保证网站“7x24”小时正常运行。依托省政府网站诊断纠错报告,及时整改问题信息,做好对厅下属单位网站内容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三是加强网站建设运维。全面排查网站安全漏洞、隐患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对策和改进措施,预防和减少重大网站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紧密结合网络考核指标,规范系统运维管理,做好更新互动等工作,规范网络运行。
(2)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一是突出“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福建司法”自2016年4月正式上线以来,共吸引了30万名粉丝关注,本年度稿件发布量超过1600篇,阅读量达到157.5万人次。其中,90余篇推文报道被学习强国转载,被司法部、中国普法等权威公众号转载35篇,在《法治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以及省内外网站采用稿件1100余篇次。反映建阳监狱九监区先进事迹的新闻《“火山口”的种花人》《这里的人刑期比命还长,看押他们,我就像坐在火山口上》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司法部等重要媒体头条转发,累计阅读数破百万,点赞留言超过10万,在全国范围形成较大影响。二是突出“福建戒毒”微信公众号,扩大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宣传影响力。2021年,厅戒毒局微信公众号“福建戒毒”累计粉丝数6903人,比去年增加3683人,同比增长114.4%。全年累计发布文章716篇,120余篇文章刊登于福建省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清朗天空”等省级媒体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等中央级媒体, 其中《戒毒所里开夜市?硬通货竟是这东西》被福建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二届全省政法系统‘十佳’新媒体作品”,《队伍教育整顿普法宣传 | 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两个<意见>,你读懂了吗?》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司法部”、“民主与法治社”等微信公众号转载,累计阅读量超过10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优化福建法律服务网。福建法律服务网作为我厅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2021年访问量达到140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增长近50%。设置“问、办、查、学、看、助”6大模块,推出“企业复工复产”“涉台港澳法律”“法律惠民生”等律师服务团,在问题出现时及时依法解决,切实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4.以监督保障为根本点,推进效能问责常态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并予以自查结果通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将日常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更新频率等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工作成效的,将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1 |
6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2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化,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培训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大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二是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三是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推动本厅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实,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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