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省司法厅认真编写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重在聚焦主题、完整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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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和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
(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省司法厅互联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19条,网站总访问量逐年稳定增长,本年度网站总访问量达到611.9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68万人次,同比增长20%。2022年,厅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867条(统计数据见图表1)。
图表1:2022年省司法厅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统计数据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上一年度结转0件,年内已全部办结。
3.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2022年,省司法厅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共191份。其中“闽司”19份、“闽司函”43份、“闽司许决”116份、“闽司规”4份、“闽司职改”2份、“闽司办”2份、“闽司公告”5份(详见以下图表2)。
图表2:2022年省司法厅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情况
(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省司法厅围绕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1.以制度标准为切入点,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化。一是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新规定,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二是高质量编制完成《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向基层最前沿;三是健全清单化管理机制,梳理公布权责事项清单、信息系统清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电子证照目录编制,切实以清单形式实现公开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以重点领域为着力点,促进公开内容多元化。一是加强决策公开,深入规范决策公开透明运行。厅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对《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盐田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6项规章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落实解读责任,今年共对《福建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10份政策性文件开展20期政策解读,其中文字解读9篇,图解10篇,动漫解读1篇,丰富解读形式,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可用,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关联。二是优化管理公开,推进阳光政务落地。今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系统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1998年至今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4份,对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司〔2018〕32号)予以废止,并在已发布的源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全面梳理厅网站发布的所有法定主动公开文件,标明文件有效性,并且按照效力级别、主题、发布机构、公文种类、公开年份进行多维度分类展示,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2022年厅网站新增开设“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疫情防控——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行动”等7个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105篇。其中“巾帼148,为了‘她’普法”专题专栏创新宣传形式,邀请二十位来自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省妇联等有关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女性法律工作者,用拍摄普法短视频的方式,围绕拐卖妇女儿童、女职工就业歧视、家庭暴力、性侵害等广大女性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从保障妇女儿童的切身权益出发,选取有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社会各界展示“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担当。三是丰富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本年度厅网站对外发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律师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行业统计数据59条,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可视化”数据图表。在“规划计划”栏目公开我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划计划进展以及总结信息6条,并完善逐级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新增开设“建议提案”栏目,对外公开2015年至今人大代表建议140篇、政协委员提案154篇。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打通司法机关服务群众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省市联动办件,其中“即办件”25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为47.5%,“最多跑一趟”事项比例为52.5%。优化58个事项办理流程,除一项需要专家评审事项外,其它事项办理环节从5个压缩到3个,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为97.5%,压缩审批时限88%。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减证便民”,先后精简47项审批材料,29项审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审批时限办理标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专区”有关服务事项办理,落实“一件事”和“省内通办”业务办理,提高便民服务质效。努力打造星级政府服务体系,按照承诺星级服务标准作出预审决定和意见,预审意见清晰完整,具有较强指导性。我厅网上办事事项数量为40项,四、五星事项数为27项,占比67.5%。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6项入驻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全面实现在线公证、查询、申请等功能,倾力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前沿服务阵地”。本年度群众对我厅办事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好差评系统中总评价593条,其中非常满意576条,非常满意率高达97.13%,满意17条,占比2.87%,无不满意评价。五是强化互动公开,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截至12月31日,已累计接收“厅长信箱”信息319条、“在线咨询”信息386条、“投诉举报”信息225条、“建言献策”信息21条,回复率均为100%,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同时公开在线信箱的留言统计数据。本年度厅网站新增开设“巡察信访举报信箱”,依法受理群众关于厅管干部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同时新增开设“回应关切”栏目,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疫情态势、法考报名等热点,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43条,及时解疑释惑。为方便民众进一步了解司法热点工作,11月16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做客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2”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围绕访谈主题“让法治‘蒲公英’盛开八闽大地”,现场介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的建设现状,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辐射力、影响力。
11月16日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接受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2》专访
3.以完善平台为着眼点,强化公开渠道数字化。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
(1)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一是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制定印发《厅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厅网络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技术实施细则》《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应急处置预案》《厅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和应急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内容管控。压实常态化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要求,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厅网站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全面、表述规范。同时对官方网站、新媒体、工作邮箱、互联网应用或群组等重要敏感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分管厅领导、处室负责人、信息发布员、信息安全人员等均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三是强化网站开设规范。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网安备案号等信息齐全;网站页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造;提供无障碍浏览和老年人模式,方便老年人浏览厅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四是强化系统安全保障。强化后台管理员账户管理,定期更换密码,实现CA认证登录;及时对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整改加固,定期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升系统安全防范水平。五是强化日常排查整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并公布自查情况。落实24小时读网、巡检自查、季度抽查等常态化监管制度,2名兼职网站维护人员互为AB岗,实时关注上级通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留言情况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诊断纠错情况,及时对网站出现的问题予以纠错。
(2)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突出“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力。“福建司法”自2016年4月正式上线以来,共吸引了31.2万名粉丝关注,本年度共发布稿件2156篇,总阅读人次达到320.6万。其中,《郑武进:擦亮法治仙游名片 筑牢平安仙游屏障》《童亮:让限制减刑罪犯蜕变重生》等多篇文章被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刊载。《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被法治日报刊载。《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开馆》被新华社客户端转发刊载,单条阅读量突破11.5万。10月以来,陆续发布《喜迎二十大 巾帼“她”普法》系列视频21期,阅读量达6.9万人次,被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海峡法治在线视频号、新福建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转发,在全国范围形成较大影响。
(3)优化福建法律服务网。福建法律服务网作为我厅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2022年访问量达到98.3万人次。设置“问、办、查、学、看、助”6大模块,推出“企业复工复产”“涉台港澳法律”“法律惠民生”等律师服务团,在问题出现时及时依法解决,切实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4.以监督保障为根本点,推进效能问责常态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并予以自查结果通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将日常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更新频率等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工作成效的,将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 |
7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工作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厅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考核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表现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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