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省司法厅认真编写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重在聚焦主题、完整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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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和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
(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省司法厅互联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61条,网站总访问量逐年稳定增长,本年度网站总访问量达到519.9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达1.42万人次。2023年,厅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684条(统计数据见图表1)。
图表1:2023年省司法厅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统计数据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上一年度结转2件,年内已全部办结。
3.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2023年,省司法厅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共199份。其中“闽司”11份、“闽司函”34份、“闽司许决”141份、“闽司规”2份、“闽司职改”5份、“闽司办”1份、“闽司公告”5份(详见以下图表2)。
图表2:2023年省司法厅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情况
(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省司法厅围绕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1.多层面推动,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1)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决策公开办理。一是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新规定,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二是高质量编制完成《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向基层最前沿;三是健全清单化管理机制,梳理公布权责事项清单、信息系统清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电子证照目录编制,切实以清单形式实现公开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加强决策公开,规范决策透明运行。厅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福建省税费共治保障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8项规章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将民意征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较好地激发公众参与政府管理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落实解读责任,今年共对《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综合评价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八条措施》等6份政策性文件开展7期政策解读,其中文字解读6篇,图解1篇,丰富解读形式,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可用,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关联。
(3)优化管理公开,推进阳光政务落地。全面梳理厅网站发布的所有法定主动公开文件,标明文件有效性,并且按照效力级别、主题、发布机构、公文种类、公开年份进行多维度分类展示,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同时2023年厅网站共开设“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专辑”“先进模范在身边”等6个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105篇。其中“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专题专栏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司法行政便民惠民利民项目进行重点宣传,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很亲,法律服务离生活很近,切实提高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4)丰富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本年度厅网站根据不同内容分设多个栏目,及时更新保障栏目内容,共发布信息2001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公示等栏目主动公开文件200份;“司法信息”栏目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79条;在“数据发布”栏目发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统计数据40条,并动态生成“可视化”数据图表,便于公众直观了解数据,便捷查询;在“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4条;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分类公布行政许可公示145条(省级)、行政处罚公示9条。在“规划计划”栏目公开我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划计划进展以及总结信息2条,并完善逐级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开设“建议提案”栏目,2023年新增对外公人大代表建议答复8篇、政协委员提案答复9篇。
(5)强化互动公开,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一是及时回复咨询。截至12月31日,已累计接收“厅长信箱”信息337条、“在线咨询”信息225条、“投诉举报”信息216条、“建言献策”信息3条,回复率均为100%,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丰富网上调查。共发布7次网上调查,其中包括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审批工作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调查内容,通过网上调查了解民众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以及意见看法,为后续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基础。三是回应社会热点。在“回应关切”栏目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法考报名等热点,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30条,及时解疑释惑。四是做好在线访谈。聚焦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公众关注热点,11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柯南木做客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3”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围绕访谈主题“‘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三年行动”,现场介绍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展现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11月13日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柯南木接受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3》专访
2.多维度发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
(1)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厅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页面按照统一规范设定,包含概况信息、统计数据、财政资金、建议提案、规划计划等多个栏目,内容详实丰富。二是强化信息内容管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制定《福建省司法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福建司法”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统一信息公开发布途径,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同时对官方网站、新媒体、工作邮箱、互联网应用或群组等重要敏感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分管厅领导、处室负责人、信息发布员、信息安全人员等均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三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网安备案号等信息齐全;网站页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统一页面规范改造;提供无障碍浏览和老年人模式,方便老年人浏览厅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四是强化后台管理员账户管理,定期更换密码,实现CA认证登录;及时对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整改加固,定期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修复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升系统安全防范水平。五是安排专门运维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站服务器进行病毒查杀、漏洞修复、安全升级和系统及数据备份、登录管理账号密码更换、备用服务器数据同步,确保厅网站正常、安全运行,提高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依托“福建司法”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多渠道宣传模式。一是增加粉丝数及浏览量。“福建司法”自2016年4月正式上线以来,共吸引了336196名粉丝关注,同比增加7%。全年共推文1385篇,阅读量达到152.5万人次,其中《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部级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将进驻福建》一文阅读量超7万。二是拓展宣传载体渠道。“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被央级、省级媒体转发刊载信息161篇。其中《服务大局 服务民生——福建省开展“蒲公英”在普法群众性普法活动》被人民日报、司法部等央媒刊登,《风雨之后:福建监狱按下“复原键”》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转发刊载,《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被“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刊载,《把148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被福建日报刊发等。三是丰富栏目与内容。在“福建司法”新增设“蒲公英”在普法、“一支部一品牌”、新时代“枫桥经验”、“八五”中期评估、“八五”普法中期巡礼等栏目。其中,“蒲公英”在普法栏目,充分利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代言人效应,以日历海报形式,宣传普法标语和相关法律条例。四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在“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司法便民”专栏,提供12348法律服务、蒲公英普法服务等,实现办事服务和便民查询“掌上通办”。
(3)优化福建法律服务网。福建法律服务网作为我厅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2023年访问量达到69.6万人次。设置“问、办、查、看、助”5大模块,推出“企业复工复产”“涉台港澳法律”“法律惠民生”等律师服务团,在问题出现时及时依法解决,切实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3.多角度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并予以自查结果通报。二是加强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将日常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更新频率等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工作成效的,将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常态化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要求,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厅网站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全面、表述规范。四是加强网站内容保障。配备专人对网站进行实时监测读网,保证网站“7*24”小时正常运行。依托福建省政府网站诊断纠错报告,及时整改问题信息。做好对厅下属单位网站内容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7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53(其中省级145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化,但是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一是培训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动画、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运用较少,可读性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厅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遵循透明原则、实效原则、服务原则,持续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换位思考,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模式,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如动画、视频、H5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形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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