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司办〔2016〕38号
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现将我厅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全面公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工作措施:及时做好厅门户网站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发布和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2.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 工作措施:主动做好本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等事项的清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集中展示及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厅行政服务中心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3.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工作措施:根据省厅下发的《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工作,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三)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4.推进“互联网+政务” 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做好省级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工作。二是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348热线平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加大“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全面利用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开展政务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业务,加大政务整合和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状态跟踪、结果查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等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业务处室配合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工作措施:组织清理编制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在厅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给予公布。 责任单位:厅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厅机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6.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 工作措施:做好2016年省重点项目“福建监狱布局调整”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公开工作,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7.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工作措施: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收费政策公示栏目,及时公布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收费目录清单、依据和标准。此外,在厅大楼经办处室楼层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全省各家公证、鉴定等机构在收费窗口或方便群众阅读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 责任单位:厅政治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基层工作处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8.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工作措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注重听取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的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 责任单位: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9.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工作措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调研论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厅门户网公布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吸收和反馈各方建议。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0.推进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 工作措施: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之内,通过厅门户网站做好司法厅和厅戒毒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厅计财审计装备处、厅戒毒管理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1.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 工作措施: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订解读方案,于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以及新闻媒体上公布。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 12.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 工作措施: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或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交流平台,安排2至3期专访,请厅领导或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公众作政策解读,并与网民现场交流互动解答提问,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 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基层工作处 13.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工作措施: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运用各类报刊,厅门户网站、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宣传处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4.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 工作措施:根据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认真制定完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处置及时高效。 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 15.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工作措施:制定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出台加强全省监狱戒毒系统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意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置、新闻发言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16.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工作措施:充分借助电视台、报刊、厅门户网站、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有关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影响力。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17.及时报道政策解读 工作措施:4月、6月、9月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三期在线访谈,请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就法律援助、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11月,厅领导将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就“推进‘互联网’+公证 服务福建改革发展”主题与网民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 18.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新闻宣传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媒体合作的机制》等制度机制,推进我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9.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 工作措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20.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对往年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2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 工作措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2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工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制度,做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加强网站保密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23.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工作措施: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和开通“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工作,加大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力度,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社会诉求,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建立“阳光闽狱”微信公众平台,做好狱务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省监狱管理局 24.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工作措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规划建设全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栏目的答复工作。监狱系统积极开展“监狱开放日”和“监狱长接待日”活动,开通网络信箱等互动交流平台。戒毒系统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各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开展好局领导接访工作,解答戒毒工作有关政策和措施。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律援助处、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 25.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26.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厅政治部 27.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工作措施: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具体经办人员要加强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业务研究和跟班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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