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南平市公证机构 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04-01 15:18
南平市司法局:
你局《南平市公证业务执业区域全面开放的报告》(南司〔2016〕76号)已收悉。为促进南平市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同意南平市开展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将南平市整个设区市(含城区和各县、区)设为统一的执业区域,设区市内全部公证机构均可办理有关公证事项。但在试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召开全体公证人员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认识,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规定要求,做到稳妥有序,确保正常过渡。
二、要统一规定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的起始时间。
三、要对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进行登报公示,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
四、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统一南平市各公证机构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确保公平竞争。同时,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五、试点工作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福建省司法厅
2017年3月20日
你局《南平市公证业务执业区域全面开放的报告》(南司〔2016〕76号)已收悉。为促进南平市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同意南平市开展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将南平市整个设区市(含城区和各县、区)设为统一的执业区域,设区市内全部公证机构均可办理有关公证事项。但在试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召开全体公证人员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认识,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规定要求,做到稳妥有序,确保正常过渡。
二、要统一规定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的起始时间。
三、要对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进行登报公示,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
四、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统一南平市各公证机构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确保公平竞争。同时,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五、试点工作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福建省司法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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