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定价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04-02 15:49
各市、县(区)司法局、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布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定价项目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证服务收费定价项目由省司法厅会同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证事业发展和社会的需求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目录内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目录外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如保全证据、提存、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调解、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等,根据《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方可收费。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1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布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定价项目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证服务收费定价项目由省司法厅会同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证事业发展和社会的需求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目录内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目录外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如保全证据、提存、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调解、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等,根据《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方可收费。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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