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奋处长就我省公证工作接受本网专访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7-09-19 10:14

9月15日上午,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郑志奋(左)就我省公证工作接受本网站主持人马莉专访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10:00)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正在为您直播的是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本期“在线访谈”探讨的话题是我省公证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福建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郑志奋处长。欢迎郑处长,请跟网友打个招呼。

嘉  宾:(10:01)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10:02)当前,各行各业都在响应中央号召,推出系列的便民利民举措,公证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份子,据我了解,也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您能否介绍一下?

嘉  宾:(10:03)近年来,我省公证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的重要部署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意见的精神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简化公证办理程序、搭建公证网络服务平台、创设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产权保护、“三农”领域的公证服务和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趟”试点等工作,全面介入到我省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各个方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教育引导我省广大公证员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放在首位,改变“坐堂办证”的慵懒消极作风,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贯彻意见》,提出五条切实管用措施,一要“亮”时代特色,提升网络服务功能;二要“亮”区域特色,提升涉外涉台服务能力;三要“亮”服务特色,提升公证行业社会担当;四要“亮”规范特色,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五要“亮”管理特色,提升公证监管手段。要求全省公证行业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主持人:(10:06)就办证绿色通道,我省公证行业是怎么做的?
嘉  宾:(10:07)虽然全省各公证机构的情况有所不一样,但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近年来,全省各地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或实行合作制的公证机构都普遍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服务需求;二是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各地公证机构积极主动为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等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服务;对需要公证法律服务的贫困家庭、弱势群体、军人等特殊人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并减收或免收公证费用。三是推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当事人确有特殊紧急的公证需求,核实情况后予以特事特办,加班加点,绝无拖延。2015年2月4日,台湾复兴航空ATR72客机在台湾发生坠机事件,机上有31名大陆乘客,事故造成26名死亡,3名受伤,2名失联。我省公证协会第一时间启动事故处理应急机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厦门市公证处为此次事故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周末加班加点为当事人办理了17份亲属关系公证,省协会也加班进行验核,并将公证书副本发送至海基会,为遇难者家属赴台办理相关事宜节约了时间,并对后续可能出现的公证需求做好应急部署。福建公证行业在“2.4”重大涉台空难事故发生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台湾海基会法律服务处负责人还专门致电福建省公证协会表示感谢。
主持人:(10:10)群众反映办理公证程序复杂,请问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个问题,我省有哪些具体的对策?
嘉  宾:(10:11)为了保证公证质量并遵循公证程序要求,受现实条件限制,有时需要当事人提供多份材料、跑多个部门,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们也从简化程序、一次性告知和取消兜底性条款等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大力简化小额遗产继承的办证程序。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改革意见,省公证协会组织业务指导委员会开展专题研究,本着公证为民的原则,在适当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简化小额遗产继承的办证程序,制定了《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从15年8月起我省公证行业全面推行小额存款继承公证简易程序。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时适用简易程序,部分主要继承人提供少量必要的证据材料就可办结公证,既提高出证效率,又方便群众,体现了我省公证行业履职担当和责任担当。另一方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取消兜底条款。对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做到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法律意义、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申办各类公证事项需提供的材料、各种证明的格式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份数等内容,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无特殊情况,公证机构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取消了以往公证办事指南、告知书中的“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这种所谓的兜底条款,让群众一目了然。
主持人:(10:14)当前,人民群众迫切期盼各个服务行业能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请问针对群众新期待和新需求,我省公证行业有什么新举措?

嘉  宾:(10:15)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快捷需求,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近期,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8月起,在包括福建在内的10省份部署对部分公证事项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根据部署安排,我省每个设区市都确立了“最多跑一次”试点公证机构。

“最多跑一次”办理公证事项范围是,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如: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资格、证书、文本相符等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做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就领到公证书。

“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公证机构: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将申办公证需要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标准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公布,方便当事人查询。同时,发布办理公证的APP客户端,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设置便于操作、便于审查、核实的服务流程,建立当事人与公证员沟通的交流机制,努力改进文书送达方式,建立完善公证信息服务查询系统,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努力做到当事人办证取证只跑一次公证处。

我们相信,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有些公证业务即使做不到“最多跑一次”,也可以让当事人“少跑几次”,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主持人:(10:18)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公证信息化建设情况。

嘉  宾:(10:19)互联网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信息化浪潮面前,信息化对公证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近年来,福建省公证行业积极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2015年实现了全覆盖,2016年我们在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之上,进一步搭建公证网络服务平台,提升公证网络服务的功能,逐步满足人民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预约、受理、支付等需求,到去年底,全省涉台公证都实现在线办理、在线审核,同时已有22家公证机构尝试开展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网上支付等功能,有些公证机构实现全程无纸化,所有公证文书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引入电子印章系统 , 使多数常见公证书立等可取,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证服务的便捷。

此外,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充分发掘和利用公证业务数据信息这个“富矿”,大力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对接数据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便民利民的水平。
主持人:(10:21)近年来,公证行业在提升公证公信力方面采取多方面措施,如最近司法部下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社会反响强烈。请您介绍一下。
嘉  宾:(10:22)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公证机构、公证员为虚假申请人和不真实公证事项办理公证的案件,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2017年8月14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一是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二是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三是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四是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五是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从司法部出台的"五不准"规定来看,主要是为更好保护产权人的权益而采取的措施。我省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转发了司法部通知精神,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执业五项具体措施,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司法部“五不准”禁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厦门、宁德和福州等地公证协会第一时间组织业务指导委员会专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五不准”的具体操作指导性意见和实施意见,细化、量化了各项具体业务的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提升了全省公证行业公信力。
主持人:(10:25)据了解,公证机构与法院对接,深度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我省的创新,是亮点,您能否介绍一下?

嘉  宾:(10:26)正如主持人所言,公证机构与法院对接,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我省的创新和亮点,在全国属首创省份之一,省厅已将之确定为创新项目。

我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率先与思明区法院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和执行等环节,取得良好的效果,对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送达难、调查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回归专业审判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有着深远影响。

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肯定厦门的创新做法,并将之命名为“厦门模式”,与我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意见(试行)》,在全省进行推广,确定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为试点城市。近期,司法部和最高院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进行了部署推广。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具有重大意义,既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又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利于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
主持人:(10:29)去年年底,知识产权公证保护平台在厦门上线,请您介绍一下这个平台,以及它是怎么方便群众的?

嘉  宾:(10:30)知识产权公证保护平台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司法部牵头负责的“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的相关工作,在中国公证协会的指导下,中国公证协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参与,由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厦门大学公证法律与信息化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担课题的理论调研,由厦门法信公证云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的技术研发任务。

传统的知识产权公证保护依靠公证处单一线下服务的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平台针对当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地域屏蔽、多点发生及突发性的特点,以公证法律服务为核心,集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公证保护、交易安全、维权服务于一体,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是将知识产权产生、流转、侵权服务的整个流程都放置在公证处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之下,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形态、地域、侵权对象等的动态监控与大数据分析,为国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可以实现当事人自助取证,能够最大程度上为保护当事人知识产权提供便利。

构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精神,集合公证行业的集体力量,共同为维护诚信,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10:33)网友黄先生有个问题,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嘉  宾:(10:34)当事人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明,本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如果公证书需要在美国或奥地利使用,需要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
主持人:(10:35)网友晴朗的天空提问,厦门办理的公证能否在福州使用吗?
嘉  宾:(10:36)所有公证书使用法律效力都一样。
主持人:(10:37)今天上午,郑处长为我们介绍了我省公证工作情况。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网友的参与,也非常感谢郑处长的精彩介绍。
嘉  宾:(10:38)广大网友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在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栏目提问,我们将及时解答。感谢大家对我省公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大家参与本期节目。各位网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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