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询价人”)党委研究通过,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在参与本项目的应询人中选取供货人作为承接我所设施设备简易维修所需普通五金配件的定点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货人前来应询。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普通五金配件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供货人依据询价人的需求清单和要求做好五金配件的供货和配送工作,询价人的需求配件目录见附录一《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普通五金配件定点采购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清单>);
3.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规模为9万元。该金额为上限值,实际采购量以询价人在合同期内所确认的收货清单和每月结算单为准。合同期限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9万元,合同自然终止。成交供应商应留意累计供货金额并做好供货记录,若供应金额累计超过9万元,则超支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予支付。
4.供货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供货方式:供货人在收到询价人指定的人员发出需求(可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发出)之时起24小时内,将需求清单内的货物免费运至供货地点,经询价人指定的人员验收合格并签收。货物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供货人自行承担。原则上每月供货人应保证无条件供货(无条件供货指即使采购人本次需求的货物总价低于100元,供货人也能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到位,合同中同义)至少一次;此外,当每次采购人的需求货物总价不少于500元时,供货人能保证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到位;在此基础上,应询人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应询文件报价书中选择对采购人更有利的供货服务。成交供货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在送货或返回途中发生非正常情况,询价人不承担责任。
二、本工程对应询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1.应询人须为具备本项目货物及服务提供能力的公司法人,应询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五金产品的内容,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询;
三、评审办法:
本询价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为:首先根据各应询人提供的资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无效应询文件;其次比对应询人提供的报价书中统一折扣率栏,选择统一折扣率值报价最低的应询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货人;若报价出现两家(含)以上相同时,则对比报价相同的应询人报价书中送货服务附加优惠条件和其他优惠条件项,确定能提供对采购人更有利供货服务的应询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货人;若再次出现两家(含)以上报价和选项均相同时,采购人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成交供货人。
应询人应针对询价人拟定的采购清单中各配件的品牌、规格和基准价,在充分考虑自身供货能力和预测下两年的配件单价浮动等相关因素后,谨慎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
询价文件附录一《采购清单》中该货物单价为基准价,询价人将根据成交供货人所报统一折扣率及基准价计算合同供货目录货物单价,折扣率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例如:应询人报统一折扣率为7.5折,则其合同中货物单价计为:合同货物单价=采购清单中该货物基准价×0.7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即合同货物单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人民币角。
成交供货人签订合同之前需向询价人缴纳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的履约保证金。
四、货物质量要求:
供货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性能及生产工艺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供货人应根据公告文件所提出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提供货物给。若成交供货人提供的货物因质量等问题所造成的产品责任或安全事故,成交供货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阶段结算办法:
原则上每月结算并支付一次采购货款,但若当月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元时,询价人将当月与下一月的货款合并结算,两个月支付一次。结算时,由供货人提交经询价人签收的当月供货清单,根据合同货物单价计算本次结算清单并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询价人确认结算清单无误后即按清单总价的100%支付该笔货款。
六、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6:00
2.送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二楼205室。
应询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应询文件和部分配件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应询文件和部分配件样品的内容见询价公告附录二《应询文件格式和样品清单》。应询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应询人的名称与地址。应询文件中须有涵盖附录二要求的所有应询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应询人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询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其他
1.关于供货要求、货物质量、结算办法以及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见附录三《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稿。
2.询价人在收到应询资料后7日历天内组织评审,完成评审后2天内将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上公示。
询价人: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路74号
项目联系人:唐警官 电话:0591-22800280,13805075809
应询文件提交联系人:潘警官 电话:0591-22800081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22800229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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