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相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方便民警职工新能源车辆充电现向社会公开进行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采购。项目采取公告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供应商按要求书面报价。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详列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和竞价方法
1.最高限价:12.8万元(含税);
2.竞价采购方式:最低价中选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实施方案;
3. 报价单。(附件1)
(二)报价说明
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金额应包括货物、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税收、软件对接及软件兼容性开发调试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若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如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4.报价文件须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登记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登记签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项目采购需求
1.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2.禁止成交供应商外包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从签订合同开始,建设工期不得超过30日。
2.本项目中选人负责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项目设备的售后服务,并提供至少36个月的设备免费保修和服务,保修期(售后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能2个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3.中选人应为用户方人员进行有关设备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并能有效处理各种问题。
五、付款要求
项目建设完毕并试运行1个月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28日16:00(北京时间),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1楼党员之家。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韩警官,联系电话:0598-5160243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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