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司法强戒所全省首家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示范单位审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9-10-31 17:06        字号: | |     点击数:{{ pvCount }}

 

20191031日,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审核验收,成为福建省首家通过“智慧戒毒所”验收的部级示范单位

1030日至31日,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规划科技和生产处处长李晓带领司法部第四验收组一行5人到厦门司法强戒所开展审核验收。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柯南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卓利营陪同验收。

验收组在所指挥中心观看了场所智慧戒毒建设宣传片《智谋·智造·智汇》,听取了建设情况介绍,审核了安防指挥、执法管理、物联感知、大数据等平台的应用,查验了建设规划、制度文件、项目档案、对外合作协议等台账,并根据《“智慧戒毒所”建设审核验收细则》逐项进行提问、考核、评分。随后,验收组深入戒治管理区现场审验了二道门、车间、寝室、五大中心配套管控、执法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

经过验收组缜密的评审后,李晓处长代表第四验收组宣布: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智慧戒毒所”建设高分通过了司法部“智慧戒毒所”示范单位验收。符合司法部智慧戒毒所标准要求,且符合全国智慧戒毒所示范单位标准。

验收组指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厦门市司法局以及厦门所等各级领导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智慧戒毒建设工作,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指导意见,场所的智慧化建设和应用发挥了服务实战的重要职能,体现出四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政治站位高,敬业精神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展现出强有力的忠诚担当和只争朝夕的精神风貌。二是规划科学,思路清晰。立足所情谋长远,把智慧戒毒建设作为推动场所戒毒工作持续优化升级的重要引擎。三是精诚合作,同心协力。着力与专业信息技术单位联合开发,全员参战、协调一致。四是贴近实战,务实管用。把实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平台之间数据互通、共享,软硬件集成整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验收组强调,一要进一步处理好业务科室、大队与信息化部门协同作战的关系,更好地打造“实用、管用、好用”的精品系统。二要更好地处理好个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做到全员能熟练掌握各项应用。三要进一步处理好所内建设和所外整合的关系,拓展数据互联共享渠道,提升数据数量和质量。四要更好地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保证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

柯南木局长在反馈会上对司法部第四验收组马不停蹄、兢兢业业、高效负责地进行考核验收表示由衷的感谢。要求厦门所在通过验收后要继续加大应用力度,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着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省局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成功经验的总结,适时地向全省戒毒单位进行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专业科技公司合作,利用其技术优势为我们补齐短板,为福建“智慧戒毒”建设提供更多的办法、更好的措施。

厦门司法强戒所作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推荐的全省首家“智慧戒毒所”建设试点单位,将以成功通过审核验收为契机,与兄弟单位携手共进,全面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戒毒”建设部署要求,翻开从传统戒治模式到智慧戒治模式的新篇章,以奔跑者的姿态再出发,推动智慧场所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相关链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