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线上衔接帮扶平台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1-09-14 11:03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线上衔接帮扶平台

二、最高限价和评选方法

2.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5万元(其中相关租赁费用不超过8000/年)。

2.2评选方法:最低价评选法。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3.1建设内容

见附件1

3.2项目要求

(1)一期建设完成期限: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后20个自然日内;二期建设完成期限: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后60个自然日内;一、二期建设内容划分见附件1
    (2)本平台入口:“福建戒毒”微信公众号;

(3)投标人在确认为中标候选人后,需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4)平台一期建设完成后,投标人需确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作为平台运维人员,负责处理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期限为3个月;

(5)硬件设备可采用云服务,需具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且部署于中国大陆地区,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入侵防御、防病毒网关、云安全服务等。云服务时长不少于一年。

四、报价须知

4.1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云服务相关信息(包括提供云服务的企业名、部署情况、硬件信息等,如未采用云服务则应提供相关硬件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部署方案);

(4)信用记录承诺书(见附件5)。

4.2报价说明

(1)报价文件一式一份;

(2)若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临时采购小组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报价文件须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点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4.3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有意参加报价的同一投标人仅限1人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闽政通-福建八闽健康码,同时配合安保人员的体温检测,全程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五、中标人选取方式

按照报价高低为基础确定中标候选人顺位,报价最低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以该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在采购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开始为期两周的试开发,期间评估小组会对中标人提供的平台架构和主要功能界面进行评估,如果评估结果为“不达标”,则第二中标候选人获得试开发机会,如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试开发,则合同总价依旧仍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签订合同以保证公平。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试用或不接受报价降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则第三中标候选人获得试开发机会,以此类推。试开发通过后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签订合同。若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接受降价或试开发结果均为“不达标”,则本次采购结果作废,另行重新组织采购。

六、评估方法

  试开发期结束后采购方组织5人评估小组,根据“按照甲方要求开发情况”“按期完成开发情况”“界面观感”“页面信息准确性”“程序稳定性”“BUG解决情况”“用户功能体验情况”“沟通情况”“问题处理情况”“采购公告履行情况”10项内容进行评分,每项满分10分,低于60分为不达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报价截止时间:202191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7.2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号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7.3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售后服务

8.1本项目要求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至少免费维保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长的免费维保期限。

8.2平台试运行及免费维保期间,若平台发生故障,或由于硬件、设计不合理、缺陷、病毒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在收到采购人请求后的24小时内修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8.3免费维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应提供终身付费维保服务付费维保服务方式另行协商。

8.4云服务到期后,投标人应无偿将平台相关数据、程序、资料重新部署至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云服务或硬件设备上;   

8.5免费维保到期后,投标人应无偿将平台相关数据、代码、程序、资料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同时开放接口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不得设置门槛、加密、后台、KEY等限制性条件,确保他人能继续开发;

8.6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开展平台相关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提供操作指南和操作视频,培训结果作为验收考核标准之一。

九、付款方式

9.1投标人应在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款项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候选人试开发评估结果为“不达标”,则采购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中标候选人履约保证金。

9.2项目按规定时间节点建设完成并经运行、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清单和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9.3项目免费维保和云服务(如有)到期后,采购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出现违反售后服务要求、信用记录承诺书或保密承诺书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仅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附件1:线上衔接帮扶平台建设内容

附件2:保密承诺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报价函

附件5:信用承诺书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2021914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17号  

联系人:          陈警官       

  编:        350013           

  话:    87301046   87322240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873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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