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二处

立法二处

  负责全省经济建设方面的行政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和省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有关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3519022

  负责人:肖晋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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