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谱写福建篇章
本网讯(福建法治报记者 胡苏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大力宣传在推动法治福建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近日,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承办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暨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评选活动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谱写福建篇章”为主题,将从2021年8月持续至12月,分为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公众投票、评审公示、公布宣传等六个阶段。评选活动将成立由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推荐评选活动评委会,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等方式,推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届时,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等通道投票。
据主办方介绍,在评选范围及标准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要求是自2020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法治福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要求是自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福建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充分代表法治福建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及法治福建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主办方将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做好候选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持续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的参与面及活动的公信力,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参与法治福建建设和平安福建建设的浓厚氛围。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暨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的公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大力宣传在推动法治福建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暨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和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推荐评选“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谱写福建篇章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法治报社。
(三)评审机构:成立推荐评选活动评委会,由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四、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范围及标准
2020年以来,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建设福建新篇章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具体标准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工作有突出成就、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法治人物。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广泛赞誉。无违法、无违纪行为的个人和群体。
2.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典型人物。
3.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司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
6.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典型人物。
(二)“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范围及标准
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福建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充分代表法治福建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具体标准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改革创新举措,能够代表福建法治建设成就的标志性事件。
2.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法治社会建设各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和重大创新事件。
3.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具有正面影响力的事件。
4.有关部门开展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行动或专项治理,能够较好地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期待和新需求的重大案事件。
5.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对法治福建建设有推动作用的事件。
6.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法治事件。
五、实施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开展时间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公众投票、评审公示、发布宣传等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8月1日至8月15日)。发布《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暨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告评选活动时间、范围、标准、步骤等。在新福建APP法治频道、福建长安网、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等开设推荐评选活动专栏。相关报送表格可在福建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fujian.gov.cn或福建长安网http://www.pafj.net下载。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单位团体、专家学者推荐;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接受本系统推荐。各地各部门收集、统一汇总后,择优推荐不超过各2个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初评候选(9月10日至10月15日)。评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材料,对推荐报送的候选材料进行梳理;组织召开评委会,对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确定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人物和20个入围候选的法治事件。初评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组织采访报道组对入围候选人物、事件进行专访。对入围候选人物、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接受群众评议。
第四阶段:公众投票(10月16日至10月23日)。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报纸投票通道,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对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人物和20个入围候选的法治事件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时间7天,报纸投票同步进行,报纸投票投递邮戳截止10月23日。
第五阶段:评审公示(10月25日至11月30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在对入围候选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的推荐评选材料、初评意见、推荐事实及公众投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按照网站、微信公众号、新福建APP等新媒体投票结果占30%、报纸投票结果占20%、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50%的权重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第六阶段:发布宣传(12月)。发布本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并举办颁奖仪式。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对“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的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集中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全面依法治省、法治福建建设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动本地区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同时,要对推荐的候选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二)公平公正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真正把典型性强、影响力大、认可度高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选树出来。同时,评选活动公告发日起,评委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邀请或相关活动。活动期间,聘请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要在推荐申报规定时间内将本地区本系统择优推荐的“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表、“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表、视频短片、照片等。各地各部门务请于9月3日前将推荐评选表电子版、视频短片等报送电子邮箱,同时分别报送纸质版推荐表各一式三份。
(四)注重学习宣传。认真组织主流媒体积极主动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以及新兴媒体作用,运用通讯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福建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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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法学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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